英语学院阅卷及成绩评定工作管理细则

发布者:金晶发布时间:2018-05-08浏览次数:39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文件之一,是衡量教师教学效果和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为规范阅卷及成绩评定,英语学院特制定管理细则。望各系(部)切实做好阅卷组织工作及成绩评定工作,以保障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阅卷方式

所有课程试卷,均需由各系(部)教研室组织教师分人分题流水作业的方式阅卷、评分、登分。阅卷教师由各系(部)负责人统一调配,阅卷教师必须服从安排。

二、阅卷要求

1. 阅卷教师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一律使用红色签字笔(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的笔)进行批阅。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扣分、送分现象,总分累加应准确无误。

2. 客观题每题都要有批改符号,答题正确的不做任何标记;错误的打叉(×),得分用正分,未答题或全错记为“0”分,小分标注在题号左边(整张试卷给分需在同边出现)

3. 主观题(如翻译、写作等)评阅要体现批改痕迹,错误的部分建议用下划线划出。

4. 批改标记、分数、签名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5. 不得随意加减分,凡卷面分数有改动,一律要有阅卷人的签名。建议在其错误处打双横线后改正,并在其下方或右侧签改判教师全名。

6. 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和符号。计算得分时,不得在试卷上打草稿。

7. 课程多套试卷卷面如出现多次错判、漏判或错判签名,此项工作记为不合格。

三、试卷核分登分要求

1.卷面分数保持小数点,不要四舍五入,总分应填入总分栏中,试卷卷首分数表中“总分”应与卷面总分一致。

2. 试卷的总分栏、复核栏不得由同一人填写。

3. 试卷出现核分、登分有误,此项工作记为不合格。

4. 流水批阅的试卷,阅卷人按照分工,在得分表中相应的题号下签名,每一得分栏均需签全名或盖章。

5. 试卷总分复核后,需在在“复核栏”处登记总分,同时在“得分栏”下方签全名。

6. 各系(部)教研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所有试卷批改的安排和检查工作,试卷封面的复查教师为教研室负责人签名

四、成绩评定及系统登分

1.课程平时成绩分布要能够区分学生的平时学习情况,课程平时成绩的记录要清楚、有依据。

2.任课教师在试卷批阅结束后就学生成绩分布状态、得失原因(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试卷信度、效度及解决问题的方法等方面进行详细、规范的试卷分析,填写好《试卷分析表》,以教研室为单位统一上交系部存档。

3.阅卷一般应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并将期末成绩输入教学管理系统。课程总评成绩根据各课程大纲制定的比例评定,系统分数会四舍五入,取整数(卷面成绩和系统期末成绩登分均保留小数点,不可四舍五入)。

4.成绩单上的所有学生必须都录入成绩,不能有空项。网上成绩栏已有“缓考”、“免修”、“作弊”、“免考”、“取消资格”、“保留学籍”、“旷考”等项目,请任课教师根据学生情况在期末成绩一栏如实输入,切忌简单输入“0”分,赴美实习学生录入缓考、访学交换生录入“保留学籍”。

5.学生成绩单、成绩分析表统一从教务管理系统打印,由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提交前请仔细核对,核对无误后再提交和打印,提交后系统自动锁住,不能更改。材料经教研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系部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