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2-19浏览次数:16

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规范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实现学校办学定位,夯实人才培养的基础,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稳定,形成严谨的教风,达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为此,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浙越外教字〔2008〕105 号文件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本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师要坚定“政治统领,依法执教”的理念,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依法履行教师职责。

  第二条  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育人为本”的原则,把德育贯穿和渗透到教学的全过程中,尊重学生,因材施教,教书育人,以高尚师德、人格魅力和学识风范教育、感染学生,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三条  教师要秉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作风,静心来钻研业务,潜下心来研究,以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的治学态度,尊重科学规律,不断追踪学术前沿问题,协同创新,努力提高教科研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

  第四条  教师要发扬“敬业爱生,乐于奉献”的精神,服从工作安排,保证把主要精力投入教学工作,积极承担教学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不断总结与反思,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详见文件:下载地址:关于印发《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工作规范》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