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学院2015级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进度安排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3-01浏览次数:120

 

 

时间段

工作进程

负责单位

备注

2016年10月中旬

专业分流介绍会,学院公布分流方案;各系介绍专业优势、核心能力、就业趋势等。

学院牵头,各系讲座

 

2016年10月中旬——2017年4月17日

专业分流咨询

英语、商英、翻译系

 

4月20­日——

5月14日

学生按分流方案预申报;学院摸底各专业人数;综合各专业师资及学院规划,进行引导。

院办及

学工办

班主任进行初次统计数据并进行引导

5月15日——

5月23日

学生按分流方案正式申报。

院办及

学工办

班主任组织,院办统计

5月24日——

5月26日

导出学生学分绩点并排名,同时公布学分绩点排名。

院办

 

5月27日——

6月4日

按分流机制进行分流。

院办

 

6月5日——

6月9日

公示分流结果,各专业召开学生见面会。

院办及各系

 

 附件1:专业分流方案

 

英语学院2015级大类招生专业分流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人才培养,经学校批准,英语学院2015级起开始大类招生。参加大类招生的专业包括英语、商务英语、翻译等共三个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是我院实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环节。为深入做好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的分流工作,特制定本分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12345”的人才培养体系要求,切实做好通识教育,夯实语言基础,拓宽专业口径,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让更多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特长选择专业。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和自我管理,激发学习热情,培养竞争意识,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质量。

二、分流原则

1. 学生在修完第二学年(大二)课程,开始分班。

2. 自愿申请、尊重个性、分数(绩点)优先。

3.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

4. 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有利于学生发展和自主选择。

5. 充分考虑专业布局,有利于教学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三、专业班级数量与规模

 

专业

班级数

班级规模

总录取人数

英语

5-9

 

 

商务英语

8-10

 

 

翻译

3-5

 

 

 

四、分流依据

1. 分流标准

(1)第一排序标准:第一至第三学期的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2)第二排序标准:大一综合测评成绩。

分流排序中,在第一排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以第二排序标准为依据。

2. 学生志愿

学生每人可从参与大类招生的3个专业方向中,申报3个意愿入读的专业方向。同时,必须按照专业分流表中的第一、二、三的顺位进行排序填报,做好排序。前面顺位的志愿优先录取。

如未按本要求的规范填报志愿(如未填满志愿,或者第一、二、三的顺位志愿栏里填写出现相同的志愿,或者不填写志愿等),导致该同学没有被录入任何一个专业的情况下,则视为默认服从调剂,由学院在已确认录取人员的各专业中,从空缺人数最多的专业开始进行安排。

五、分流的组织

学院成立大类招生专业分流领导与工作小组。领导与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书记、副院长、各专业负责人、院办、学工办及班主任共同组成。

六、分流的程序与办法

1. 专业教育与咨询。第三学期期初至第四学期期中,由各系对本专业的专业特色与优势、核心能力、就业形势等进行介绍并接受学生咨询。

2. 信息公布。学院在第三学期开学后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专业分流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向学生公布。

3. 填报专业志愿。2017年5月中旬,学生根据分流条件自主填报《专业分流志愿表》,并在规定时限内交回所在学院。

4. 分流筛选。统计学生的分流意向并审核学生的条件要求。按志愿优先原则,确定专业。

5. 公示。向学生公示初步分流结果。

6. 公布与备案。第四学期结束前,学院经再次核定学生分流结果后予以公布,同时报教务处审批。学院将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七、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院在学校的指导下讨论决定。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英语学院院办在教务处指导下负责解释。

 

 

附件2:              《专业分流意愿表》

班级               学号                         姓名                                  

 

专业

英语

商务英语

翻译

学分绩点

优先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