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4-26浏览次数:258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社科联发〔2016〕10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申报2017年省社科联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三贴近”原则,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两富”“两美”现代化浙江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申报内容及要求

1、申报内容:①宣传解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通俗理论读物;②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普及读物;③宣传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通俗理论读物;④反映“法治浙江”建设实践的普及读物;⑤富有浙江地方特色的历史文化通俗读物;⑥有助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本领、提升公众人文社科素养的实用类社科普及读物;⑦关于创新社科普及宣传渠道、方式、方法的调研报告。

2、申报要求: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应体现主旋律,具有科学性、实用性和可读性,通俗易懂,雅俗共赏,为公众所喜爱。社科普及课题最终成果形式一般应为科普著作或读本(字数不少于4万)。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必须是在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已经完成但尚未正式出版的社科普及类书稿。

一般的学术研究、对策研究、工作研究等方面内容和自然科学普及读物,不列入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的申报范围。

三、申报类型及经费

1、社科普及课题分三类:重点课题、年度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重点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10000元,年度课题经费资助额度为5000元。达到课题立项标准而自愿筹集经费的,可作为立项不资助课题。

2、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分两类:全额资助项目和部分资助项目。

(1)资助要求。申报社科普及出版资助的科普读物,经专家评审为全额资助项目的,由省社科联统一组织出版,同时立为省社科规划一般课题。经专家评审为部分资助项目的,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立项两年内完成出版(出版数量至少为1000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立项。部分资助项目的资助额度为15000元,出版后一次性拨款。书稿出版后送交省社科联10册样书。

(2)申请条件。出版资助项目的申请者必须是著作权所有者。著作权属多人时,由主要撰写人或主编提出书面申请,并须由全体编写人员签名同意,著作权必须无任何争议。

四、申报方式与要求

1、申报受理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30日

2、申报方式:采取纸质申报和网上申报双重申报形式。

3、申报纸质材料纸质

(1)审查合格的申报表一式2份;

(2)活页一式5份;

(3)以上材料电子文档;

(4)汇总表电子版;

(5)申报出版资助项目的同时递交书稿3部(匿名、评审后书稿不退回)。

愿意申报立项不资助课题的,请另附纸说明,在课题申报时一并送交。

4、网上申报请登录“浙江社科网”(www.zjskw.gov.cn)的 “课题管理——省社科联科普课题——申报评审系统”处填写(使用说明详见附件8,申报出版资助的项目也要从网上系统申报)。

5、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社科普及课题和社科普及出版资助项目。已承担省社科联社科普及项目尚未完成者,不得申报2017年的社科普及项目。已申报2017年省社科规划课题或省社科联研究课题的,不能申报社科普及项目。立项项目一般应在一至二年内完成。

4、请各部门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广泛发动,积极申报。

 

联系人:郑盛娜    联系电话:88343038 

 

 

英语学院教科办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