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3-06浏览次数:32

各学院、各处室: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5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一般项目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左右,申报须依据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详见文件:/files/浙越外科发〔2015〕8号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的通知.doc